1萬噸/年對苯二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定遠縣尚時新材料有限公司1萬噸/年對苯二胺項目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滁州市定遠縣鹽化工業園區淮溪大道以南、澗河路以西地塊
占地面積:項目占地約46.78畝
項目投資:10191.21萬元
項目分三期建設,一期工程建設日期為2014年7月-2015年1月,項目一期建成后,將形成年產3400噸對苯二胺的生產規模;二期工程建設日期為2016年1月-2016年8月,項目二期建成后,將形成年產6700噸對苯二胺的生產規模;三期工程建設日期為2017年8月-2018年2月,項目三期建成后,將形成年產10000噸對苯二胺的生產規模。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廢氣: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藝廢氣;
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工藝廢水、地面沖洗水、初期雨水、職工生活污水等;
固廢:項目固體廢物主要來源包含過濾殘渣、釜殘、生活垃圾等;
噪聲:項目噪聲設備主要為各類生產設備。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廢氣:項目工藝廢氣經二級水吸收處理后可做到達標排放。
廢水:工藝廢水回用至循環冷卻用水,其他廢水接管園區污水處理廠。
固廢: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園區環衛部門集中處理,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處置,不直接排入環境。
噪聲:生產中使用的各種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經過消聲、減振、隔聲和距離衰減后,對區域聲環境影響較小。
項目產生的各類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治理,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經查詢《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1年本)》有關條款的決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文)和《安徽省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7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為一般允許類。項目已取得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關于同意定遠縣尚時新材料有限公司1萬噸/年對苯二胺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函》(滁發改工業函[2014]19號)。項目選址基本符合定遠鹽化工業園的規劃。
建設項目通過采用國內尖端設備,采用先進工藝技術,設備先進,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較低。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循環經濟的理念,建設項目生產屬清潔生產技術;建設項目總量立足于定遠縣范圍內平衡;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要切實落實環評中提出的有關環境保護對策和清潔生產措施,同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達標排放;經對水體、空氣、噪聲等周圍環境現狀評價及影響分析表明,項目周圍水體基本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環境質量要求,空氣、噪聲均能符合功能區劃環境質量要求。對本項目來說,只要企業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該企業所在區域環境質量基本上能維持現狀。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確定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范圍(以建設項目廠址為中心,半徑2.5km圓形范圍),本次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環境影響的范圍和程度、社會關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見事項為:①對環境質量現狀是否滿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擬建設的項目;③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④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參與是多方面的,本次環評“公眾參與”采取公示和發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調查表”的形式,同時公眾參與調查表附建設項目工程簡介,調查以代表性和隨機性相結合。代表性是指調查對象具有代表性,公眾參與來自社會各界人士;隨機性是指對象在統計學上是隨機的,調查對象的選擇機會均等,公正無偏。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單位提出,也可將書面意見提交負責該建設項目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八、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法
建設單位:定遠縣尚時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新福
聯系電話:18114686996
九、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承擔單位
單位名稱: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資質:國環評證乙字第1980號
單位地址:南京市嘉陵江東街18號6棟11層
項目負責人:石娟
聯系電話:025-85281757
傳真: 025-68661189
電子信箱:khhbhg3@163.com
委托單位:南京科泓環保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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